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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甘肃省遥感影像统筹获取处理应用项目(航空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处理)第四包第二次

1.项目编号:2023zfcg00742

2.项目名称:2023 年甘肃省遥感影像统筹获取处理应用项目(航空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处理)第四包第二次

3.预算金额:120 万元

4.最高限价:120 万元

5.采购需求:对 2023 年甘肃省遥感影像统筹获取处理应用项目(航空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处理)第四包进行第二次采购,聚焦全省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强省会”行动等战略部署,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建设等重要领域,依据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开展以黄河流域甘肃段(兰州市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约 3.78 万平方公里集中连片区域的 0.2 米分辨率航空影像数据和 LiDAR 点云数据(不少于 2 点/平方米)的统筹获取与处理,数据经质检及入库后,形成最新现势性的 0.2 米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 DOM 成果、2 米格网数字高程模型 DEM 及数字表面模型 DSM成果。第四包采购内容:完成约 37800 平方千米航空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处理项目全过程管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任务区域详见 2023 年 0.2 米影响统筹获取处理任务分区图。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5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

④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 或 2022 年度)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⑥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06 月 20 日 00:00:00 至 2023 年 06 月 27 日 23:59: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 )在线免费获取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第五开标厅。本项目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至网上开评标系统,供应商无需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2.网上下载标书须知: 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

4.质疑、投诉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

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

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7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联 系 人:徐先生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 18 号

联系方式:0931-8766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勘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 2 号楼低区 1209 室

联系方式:0931-850012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女士

电话:0931-8500121 13639392598

本文链接转载自: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jy.gansu.gov.cn/ggzyjy/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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